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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建年産45萬噸以下礦井淘汰落後煤礦
发布时间:2012-05-03 点击次数:1029次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有关消息:全国淘汰落后煤矿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已经扩展到全国范围。
业内专家称:煤炭属于不可再生资源,在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。淘汰落后的小煤矿对保护煤炭资源及当地生态环境是非常有利的。
今后,国家将停止新建30万吨/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、45万吨/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。在现有的技术管理条件下,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一并退出生产。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的小煤矿,要加强监管,积极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,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,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,实施改造升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