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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步資源稅改革應納入煤炭
发布时间:2012-02-09 点击次数:1183次修订后的资源税暂定条例已于2011年底正式施行。此次资源税改革没有将煤炭纳入改革范围,根本原因是政府希望避免改革对经济造成比较大的影响。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到了70%,并提供了80%的电力。近几年随着煤炭需求的大幅度增长,煤炭市场基本上是买方市场,资源税改革导致的新增成本可能会较快地转嫁给终端消费者,从而推高整体能源成本。
然而,雖然從價煤炭資源稅的確對經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,但如果權衡其對資源和環境以及産生結構調整的積極影響,政府需要在下一步資源稅改革中將煤炭改爲從價計征。
可以预见,我国未来的资源税改革将会集中在两个方面。第一是将煤炭及其它资源产品(如稀土)纳入从价计征,另一个则是进一步提高资源税率。政府采取渐进地提高资源税率,主要是为了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效率。当然,提高能源效率和减轻社会负担常常是两难的政策选择。要求政府在效率与公平、短期影响与可持续发展之间进行平衡。资源税改革只要目的明确,设计合理,许多问题和可能的缺陷可以在推出后的实践中逐步解决并完善。